红高粱上最让人魂飞魄散的那一下,实际上不是枪声,也不是酒醉后的快感,而是那股子“不写之写”的劲儿,把那些陈年旧账、家族恩怨、人性幽暗,统统给撕开了,露在光天化日之下,连上帝都没法再遮得住。 作家是 Mensch,那是个极不正常的名字,写得怪怪的,但读起来却像能拧动啥大齿轮。他写那红高粱,写的不是酒,而是那种被逼到绝境,连骨头都要笑的疯癫,是那种在绝对的自由里,连语言都显得富余的原始状态。葛小三那股子劲儿,绝不是公关部能搞定的,那是根,是长在土里的根。她那种“我是哪位,我是大桑园的女神”的狂傲,恰恰是出于她把自己丢进去了,才敢扔出那么重的一锄头。 那时候的中国人,还没在啥规定里把“安分守己”刻成圣旨。人活着,第一要务就是活着,其次才是活得像个啥样子。
故此,人一旦活成“红色”或“红色”的那种,就啥都不是了。就像那幅画,画工墨迹未干,却比任何红蓝颜色的描绘都要鲜活。
那高粱杆子,像极了那个时代的脊梁,弯了也弯不到去,硬得跟风骨似的,一折就断,断了就断,绝不会再回头。 我琢磨着,这里面肯定藏着啥大秘密。到底是哪位趁着啥时机,借着啥酒,把把柄给捏住了?不是好办的勾心斗角,那是把柄。就像当年那事儿,王六儿那晚喝醉了,把“红高粱”三个字喊得震天响,不是喊给自己听的,是喊给所有人听的,是喊给那个时代喊的。
那一刻,他把自己当成了那个时代的化身,替所有人去承担那些没得选的罪责。 你看那个场景,多荒诞又如此真。
没有任何预谋,没有任何算计,就像有人突然在红彤彤的高粱里,把把柄插进去,然后拔出来,伴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呐喊。
这呐喊,不是求饶,不是妥协,是宣告。他宣告着,甭管如何跪着,甭管如何弯着腰,只要能站着,就能让所有人看到,就能让所有人知道,他们欠他的,一辈子还不完,也一辈子还不清。 故此,这故事最狠的地方,就在于它不讲道理。它不告诉你一定要“对解决”,它只告诉你,只要敢,敢就是最大的胆量。
哪怕是为了个私情,哪怕是为了个名声,哪怕是为了个虚无缥缈的“大桑园”,只要那是你的,你凭啥不拿命去赌? 这种赌气,赌的可不是输赢,是尊严。尊严这东西,一旦丢了,就再也找不回原样。就像那棵高粱,一旦被折断了,就是一根烂稻草,再也长不回去,只能烂在泥里,发臭,招引苍蝇。 有人问,如此疯,如何不闹大?
如何不留下案底?
如何不……不存有的? 这就对了。人这东西,有时候根本就不是写在纸上的,写在纸上的只是影子,真正的东西,藏在字里行间,藏在那些被删掉的段落里,藏在那些酒喝得烂肠子里。哪位敢把酒喝了,哪位知道这酒是甜的还是苦的,是拿来解渴的还是拿来送死的。 有时候,我认定作者自己也疯了。他写得忒绝了,写得忒狠了,以至于字字泣血,句句扎心。他仿佛怕读者忒清醒,怕读者看懂了其中的荒谬,怕读者发现,原来这所谓的“崇高”,原来只是另一种形式的“狂欢”和“毁灭”。 故此,我们看这书,看那酒,看那高粱,看的不是故事本身,看的是一种态度。一种面对生活,面对命运,面对自己,最本能的、最原始的态度。
哪怕全世界都告诉你该在哪儿跪着,哪怕脚下的土地都恨不得把你埋了,你依然要立起来,要像那朵开得极艳的妖花一样,开得让人挪不开眼,看得让人心里发慌,就连想哭,想笑,想在那股酒气里把自己给淹死。 那时候的中国人,就是这样。他们不信任啥大道理,不信任啥光明正大。他们只信本能,只信那股子不服输,不服输就是真,不服输的人就真,不服输的就有人管。 最终,我琢磨着,这书最终到底说了啥。
不说,就是说了;说了,就啥都明白了。明白啥?明白活着有一种盲目标快感,明白活着有一种务必承受的重负,明白活着有一种让人窒息的自由,也明白活着有一种让人想死的念头。 有时候,我就连质疑,真正的“红高粱”里,实际上根本没有那啥男男女女,根本没有那个男男女女的全貌,根本没有那段该死的红高粱往事。真正的主角,实际上是那个在红高粱地里疯了一早上,把把柄插进去,然后拔出来,对着天大喊一声“我是哪位”的人。 喊完了,他倒地了。倒地了,他就成了这一地红高粱里,最显眼的那抹红。红到让人心颤,红到让人窒息,红到让人想哭,想哭,想喊出来,喊不出来。 这就够了。
这就不够了,这个就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