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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乐颂剧情不合理-剧情逻辑存在缺陷

案卷
一、案卷
二、案卷三……在某个偌大的律所,这种循环往复的编号早就变得像某种宗教仪式,每一次被重复,都像是在给灵魂做人口普查,统计它的占有率。作为常年摸鱼摸到发福的资深律师,我深知这种形式主义背后的荒谬。当人家把“举证责任”这几个字印在名片上时,他们心里想的实际上就只有如何把证据堆成一座山,让你爬上去的时候脚像灌了铅一样。 事实是,法律在真空中跳舞,而职业人却在舞池边缘跳起了踢踏舞。记得一个案子,被告手里有个聊天记录,证明对方承认了出轨。
这就好比你在法庭上说“你撒谎了”,然后对方甩出一段录音,里面清清楚楚写着“我昨晚在家,没去上班”。
这时候,法官气不打一处来,说你们律师如何不直接看笔录?直接去问证人,看那个证人到底是不是在听你瞎编。但你们律师团集体沉默,大约是出于“沉默”比“谎言”更可怕。你们知道,要是硬逼问,对方可能哭得撕心裂肺,就连当场变卦。便,你们选择了“引导式质证”,那就是在审讯室里,一边用律师的话茬,一边让事实自己露馅。法官听你讲,你讲得唾沫横飞,法官听得云山雾绕,结局判你无罪,而被告已经脖子青紫。
这哪是司法公正,这分明是法律部门为了结案率编的一个好故事。 再来看看高额诉讼费的设定。在大众眼里,这是“鼓励大家别折腾,想打官司的找我们就行”。可实际上,这更像是一场针对一般/平平人的“经济收割机”。律师费高得像天上的星星,一般/平平老百姓连个律师费单都不敢看。他们就像一只只想搭桥过河的小鸭子,看着那密密麻麻的收费价目表,挑来拣去,最终发现连个茅房门都修不好。便,大局部人选择绕道而行。结局呢?河上没几座桥,水里全是淤泥,最终把人都拖进去了。但你们律师得意地说,收费高是为了留住精英,能请到顶级大所的人,案子就能赢一半。
这逻辑显然不忒对。恰恰反之,要是律师费忒便宜,案子能随意打,那哪位来给法院判案?要是大家都懒得花钱请律师,法院判得慢,那流失的不仅是工夫,更是社会正义的耐心。 说到判决书,那简直就是印堂发黑的奴隶,上面写满了可能性的文字,而不是事实的画像。一个案子,可能涉及三个法律条款,但法官一上来就写“本院认定”,接着就启动念那些“起初、其次、最终”的套话。
这就像给一辆正在燃烧的发动机上油,点火了还在那儿吹着“起初、其次、最终”的口号,急得客户满头大汗,连法院传票都来不及看。
这种形式主义,把法律的严肃性玩弄于股掌之间。法官们像是为了搞定任务,把判决书写得像公文,把事实写得像流水账,却忘了法律的核心是解决纠纷,而不是展示文采。 更离谱的是,有些法官在开庭时,竟然当着律师们的面,大声念法律条文,仿佛那是救命的稻草。他们当作这样能震慑住律师,让律师们乖乖听指令。殊不知,律师们早就把法条背得滚瓜烂熟,就像熟透的苹果,咬一口就全是汁,还不会吐。
这时候法官指指点点,律师们只会点头哈腰,心里想的是:“完了,今天的案子输了,法官又说了我们‘看重法条’,看来法官也是如此想的,大伤脑筋。” 这种职业化的表演,把律师变成了法条的搬运工。他们拿着锤子找钉子,找错了还反复敲,敲疼了客户也只当没听到。当律师费高昂、举证责任倒置、判决书充满法言法语时,这不只是是不 profesional,简直是反人类。法律本该是沟通的桥梁,是用来让人类彼此理解的工具,而不是用来消耗他人精力和票子的消耗品。 看着那些卷宗,我们确实累了。我们希望能有一天,法律能回归它原本的样子:不是高高在上的说教,而是能真正解决那些鸡毛蒜皮却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纠纷。别总想着如何在法庭上立威,也别总想着用繁琐的程序掩盖真相。现实没有那么多教科书,只有一个个具体的案例,一个个具体的当事人,还有他们对公平正义那朴实无华却又充满期待的眼。 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,或许只有保持一份对法律的敬畏,与此同时又不被其异化的职业素养,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。
不要总想着证明哪位对哪位错,有时候,只要努力争取,只要不拉倒,哪怕最终输掉一场官司,也比眼睁睁看着正义被利益吞噬要强。
毕竟,人活着,不就是要在具体的、不完美的世界里,一点点地寻找光亮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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