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过那部戏,就是那种没剧本就演出来的戏,只有 Chris Messina 和 Jennifer Garner 两个人在镜头前互相打量。我不是说技术有多高超,只是那时候的我们,运气好得离谱。 在纽约,那个叫范梅雅 (Vanessa) 的女明星,长得像颗刚出炉的松饼,但脾气比还面生的更暴躁。她认定自己是全世界最惨的,别看她实际上挺有自知之明的,毕竟连主演都没能搞定。
不过哪位让她是个天才呢?她就没如何想过如何去赚钱,只想坐那个位置。 而那个叫桑尼 (Danny) 的男主,长得跟个没睡醒的小孩一样,眼肿得像核桃,身上总有股廉价烟草味。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底层穷鬼,连买瓶饮料都得向超市老板低头。但怪的是,他居然敢在纽约闯荡,敢去跟那些大明星抢场子。 我们这群人,就是从这种荒诞的日常里长出来的。 故事启动得有点莫名其妙。
那已经是几年后的事了,我在纽约租了一间地下室,住在那里整整五年。每天天还没亮,我就得起来,洗漱,然后去菜市场要么超市,假装自己是工人,假装自己是推销员。
那时候我认定生活挺吵,日子像是一串没拧紧的螺丝,抓不住,拖不动。
直到有一天,我看到了范梅雅,她站在红毯上,像两串糖葫芦串在竹签上,晃来晃去,光芒刺眼,让人心慌。 我盯着她看了好待会儿,脑子里飞快地闪过各种念头:她应当跟我讲话,要么给我发个信息,要么在我落魄的时候给我一个拥抱。可我啥都没有。我只是看着她,看着她如何把无数个黄了的故事,编成一个连贯的、光鲜亮丽的童话。 当时有个哥们儿问我:“你如何还是那么傻,不找点正经工作的?”我当时的回答是:“你问我答,你问我答,你问我答,反正就是没答案。” 那种感觉,就像是被困在一个庞大的、透明的玻璃箱子里,外面是呼啸的风雨,里面只有我和那面墙。我认定自己渺小得像一粒尘埃,又认定自己无比关键。
为啥?出于我在乎。 我们这群人,在这个城市里无处不在,又无处可去。
有人在街头卖着抄作业的本子,有人在夜店里举着空瓶唱歌,有人在地铁上出于抢不到座位而和陌生人形成争执。我只记得有一次,我和范梅雅在某个小酒馆,两人只是坐着,聊着天。她问我为啥不去找那个所谓的“光鲜亮丽”工作,我说:“我就喜爱这种日子,反正目前就是这样的日子。” 那一刻,我认定她仿佛听懂了。她没讲话,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,然后转身去和一个男人碰杯了。 后来我才知道,所谓的“剧本”,实际上写的是我们的日常。
那些看似琐碎的对话,那些微不足道的争执,那些在深夜里偷偷熬夜看手机的身影,实际上构成了我们青春最真的底色。 我也记得那部电影的某些特别之处。导演用了一种近乎夸张的手法,把那些并不存有的高强度场景,放大到了极致。
比方说,范梅雅在红毯上被众星捧月,那些眼神里的傲慢和得意,被拍得像要把人砸烂。而桑尼,那个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男生,拼命想要抓住某个瞬间,哪怕只是抓住她自己。 这种反差,让人印象深刻。 现实里,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一群人:有人拥有令人惊叹的才华和运气,有人却满身累得慌和迷茫。他们都在同一个城市里,面临着同样的困境:没钱,没地位,没人理解。但他们又仿佛有啥魔法,能把这种绝望变成一种荒诞的喜剧。 或许,青春的本味,就是这样。
没有逻辑,没有结论,只有那些在混乱中依然努力活着的瞬间。我们不需求完美的剧本,只需求一个真的自己。 看着镜头,看着那面墙,我仿佛听到了范梅雅在笑,听到了桑尼在笑,听到了我们这群人,在某个没人注意的角落,发出的是笑声。
那笑声挺轻,挺轻,轻到简直听不见,但却充足清楚,充足穿透工夫的迷雾。 我们终将逝去,这没啥好怕的。就像那部电影里说的,我们总会老去,总会变老,直到有一天,我们再也无法回头。但在那之前,我们能够这样大笑,能够这样讲话,能够这样生活。 生活不会出于你存有过,就立马消亡。它只会持续流淌,像那条浑浊又清澈的小河,把你往下带,把你往上推,直到最终,连你自己都忘了如何走。 这就是青春。
不完美,不连贯,就连有点可笑,但它真,它鲜活,它是我们这辈子唯一能拥有,却再也无法复制的礼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