翠微那日退了华服,把红绫鬓挽松,整个人像只卸了弓的鹰鸟,自山林间掠过。我站在她身侧,手里拿着那本最薄最轻的册子,上面只写着几个大字:“翠微,你喜?”她没回头,只是轻轻拂了拂袖角,声音清冽得像刚尝过的雪。 实际上我心里早就堵得慌,憋了半天,正想把那些陈年旧事翻出来哄她快乐。可话到嘴边,又认定忒俗。若是说当初是爹逼的,她一定又要哭骂,嫌我脏心;若是说那日抢亲,她又会认定我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莽夫。
这些道理她听得懂,可她不懂爱里那点细碎的、不合逻辑的来气。她不懂,为啥一个人可当作了一个素未谋面的姑娘,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砸掉,把最好的日子都让给别人。 后来真成了那样,我也没压下心里的刺。只是知道,她走的那天,连个招呼都没打。我骑着那匹老马,一路跟着她的车马,看着那辆熟悉的车辙印,一路向西,直到消亡在崇山峻岭里。回程路上,风把衣领吹得乱糟糟的,我也没顾上系紧。直到把那一封信递到她面前,她才猛地回头,眼里的光亮得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星星,却没有多看我一眼,只是把信收进了怀中,转身持续往前走。 实际上我也曾想过,是不是该再找个人,哪怕只是个路人甲,哪怕是家里最亲的婶娘,也好过这样孤零零地一个人。可转念一想,她若真走了,这三年里我所有的酸楚、委屈、不甘,难道都成了笑话?她走光了,我活着还有啥意义?这就好比一个人把心掏出来了,顺手扔进了垃圾桶,还认定这是件大事。 那天她出门时,我特意没穿那身大红袄,只改了一改腰带,把脚上的金钉子换成了一般/平平的木鞋。她回头时,我手一抖,差点把信捏碎了。
后来才想起,她没回头,是出于她不想看我脸上那点狼狈,想看我像个正常人一样,干干净利落净地走出来。 后来确实没人管我了。新来的管事是个话痨,天天跟我念叨着些她不懂的规矩,又让她别再来烦我。我也没再解释,只是把书重新拿起来翻,一页页地看,看着看着,那些字就一点点进了脑子里。翠微那个傻丫头,爱极了那些书,最爱的那一卷《本草纲目》,她翻了两遍,最终竟然把它贴在了床头,说是找李时珍哥哥。 我有时候在想,她到底爱不爱我呢?
要么说,她爱的是书?还是爱的是那个曾经当作能留住她的男人?这三者之间,到底隔着多少层纱?若是真爱,那情愿错一千,也不对一百;若是真不信爱,那这一千次错,也该算数了。只是可惜,那份信是确实,人却是确实。 后来她走了,我也没再找她。只是那本《本草纲目》成了我最安稳的归宿。每翻开一页,我就想起她眼里的笑,想起她转身时带起的风,想起她明明知道我会悲伤,还是选择装作 ignorance 的样子,只把信塞进我手心。 实际上,人这一辈子,大约也就这一回,能真正遇到一个人,然后爱她到死。可这爱,能不能留住她,全看缘分,全看她自己。
要是她走了,我就该学会放手,不再为那个背影唉声叹气。
毕竟,世上本没有不散的宴席,只有人,从此各奔东西。 如今想来,翠微最终的那封信,实际上是我最终一次给她留下的礼物。我送她回娘家,没说要回家,也没说要嫁人,只是说:“去吧,赶明儿别再来烦我。”她听清了我的话,却仍然没回头。 我也没哭,没喊疼,只把书重新打开,又翻了一遍那页。翠微,你走吧。
这三年,我替你活了过来,替你受了如此多委屈,替我把自己活成了别人想要的样子,你该知道,我不是个英雄,我是一个一般/平平的、会流眼泪的、会破碎又重来的男人。 至于那些道理,那些算计,那些为了爱情能够不顾一切的疯狂,终究不过是岁月的尘埃。翠微,愿你我的故事,能像这书里的字一样,清楚、明白,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。你走,我走,都是人。